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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培训贷骗局受害者索偿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培训贷骗局受害者索偿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因培训贷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某,以提供高薪兼职为诱饵发展业务。李某某声称需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用方可入职,通过支付宝多次诱导张某某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公场地且无法提供培训服务,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绝,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骗局,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提供部分培训服务,不同意全额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培训内容及资金用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核查发现该公司无资质开展培训业务,且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贷事实的欺诈行为,裁决解除合同并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关联的培训贷骗局,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时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平台方需加强身份审核,防范利用婚恋场景实施诈骗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