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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扫码转账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微信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扫码转账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婚恋交友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名为'李女士'的女性好友,对方谎称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并虚构婚恋关系。经数日聊天后,对方以'投资返佣'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保证金,期间多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女士'实为专门从事网络婚恋诈骗的犯罪团伙成员,其使用虚假身份诱骗多名网购用户转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身份的婚恋对象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与张某某建立直接关联,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验证码获取过程截图,被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微信账号异常活跃度、资金流向及平台风控记录,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完整链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认定诈骗行为成立且与公司无关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隐蔽性强,需警惕虚假身份诱导转账。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避免随意泄露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