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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虚拟币充值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虚拟币充值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并要求下载虚假投资APP进行充值操作。期间李某某伪造银行流水制造虚假交易场景,利用网贷提现后转账的手段骗取信任,最终通过要求输入平台验证码完成资金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宣传和诱导充值行为,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且已履行告知义务,验证码缺失导致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审查银行流水发现异常转账路径。公司提交的所谓'告知书'被证明系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虚拟币交易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但未能提供关键验证码导致部分事实无法完全验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部分举证责任瑕疵因素后支持2.8万元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监管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查用户身份真实性,虚拟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遭遇征信修复骗局应立即报警并保留所有通讯记录和转账凭证,避免向可疑账户汇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