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国企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医疗养老项目为由,多次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且平台未核实其资质。李某通过虚假APP引导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导致无法及时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转账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能出示用户身份验证流程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虚构身份的证据链及平台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过错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承担70%责任,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所谓'投资理财'话术,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证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