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冒充公检法诈骗员工被追缴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公检法诈骗员工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应聘某科技公司兼职遭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兼职岗位,面试时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公司员工李某以'医保补缴'为由,通过电话指导其扫描二维码转账至第三方账户。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称'不转账将影响养老金发放',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张某某在医疗养老场景话术诱导下完成转账,后发现无真实交易且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骗局,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培训合同',要求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工牌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交易,且对第三方收款账户性质无法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50%赔偿责任,认定其组织架构存在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医保补缴''养老金核查'等医疗养老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企业需建立员工行为监管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维权时应同步收集通讯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