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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快速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视频通话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平台注册用户,随即向平台举报并要求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调查中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阻止转账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履行账号封禁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组织双方对屏幕共享操作过程进行技术复核,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审核漏洞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高回报投资骗局,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双重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