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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培训费被仲裁支持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培训费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求职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兼职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且企业主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需继续缴费才能解除限制'。在多次线下接触未果后,张某某发现公司账户无法提现,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兼职岗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培训费及利息;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证明资金流向与虚假宣传的关联性。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未就培训服务内容举证。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企业主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申请人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以虚假招聘为名骗取劳动者财物构成诈骗,应承担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兼职'等诱导性宣传,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等可疑行为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培训贷'等新型诈骗陷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