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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致损失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致损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诱导投资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虚假APP使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回报理财项目'为由,引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通过电信电话进行精准话术诱导。在连续3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平台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调查发现该APP实际为诈骗团伙操控,资金通过多级拆分方式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投资行为由用户自主决定,且未发现APP异常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申请调取服务器日志,但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诱导用户点击非法链接、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等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赔偿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第三方接入应用履行审核义务,用户应警惕所谓'投资顾问'的诱导行为,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及聊天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