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恋平台求职遭境外兼职诈骗损失3.5万
【标题】女子婚恋平台求职遭境外兼职诈骗损失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高薪境外兼职为诱饵,承诺月入1万元,诱导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提供微信转账记录。在所谓'安全账户'操作过程中,李某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以'需支付中介费''保证金未到账'等借口分三次骗取张某某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难以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招聘资质、伪造政府人员身份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李某某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参与虚假招聘 2.电子证据能否证明公司过错 3.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及屏幕共享截图。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事实,结合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招揽的客观证据,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诈骗款项2.8万元,扣除平台抽成及部分手续费后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场景中高薪兼职陷阱,核实招聘资质时需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及境外工作许可。遭遇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转账至安全账户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中断联系并保存完整通讯记录。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