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青年被冒充贷款专员精准诈骗
【标题】待业青年被冒充贷款专员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贷款账户。期间通过QQ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以账户冻结为由骗取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李某为独立第三方,且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公司申请调取平台用户注册数据,但未能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结合电子证据及行业惯例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约2.8万元贷款保证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警惕'杀猪盘'套路,婚恋平台用户信息泄露风险高。建议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