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恋交友遭裸聊敲诈虚拟币转款被追回
【标题】员工婚恋交友遭裸聊敲诈虚拟币转款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裸聊过程中,李某某以'紧急止付'为借口要求提供支付宝验证码,谎称需将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才能解除征信问题。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失联并报警,警方查明李某某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员工主动转账且未签订协议,不构成劳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虚假APP截图及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公司虽提交内部通讯记录证明不知情,但未能核实员工转账用途。仲裁员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账户关联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并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网络行为监管机制,遭遇婚恋诈骗需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虚拟币交易属于异常金融行为,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