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参加公司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使用网贷提现后转至李某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其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否认诈骗行为,认为系私人借贷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身份核验截图,李某未出庭。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李某提供的公司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其使用虚假工号及公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管理疏漏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遇冒充领导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受害者应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