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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高薪兼职诈骗受害者获赔

【标题】冒充政府高薪兼职诈骗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高薪境外兼职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境外高薪兼职的广告,对方自称是政府合作项目。在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被要求提供屏幕共享权限并点击不明链接。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为诈骗网站,损失约3.5万元。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不足,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对方使用政府名义及要求屏幕共享的异常行为,结合银行流水认定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判决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进行的高薪兼职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对合作方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