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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转款追缴难

【标题】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转款追缴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虚拟货币转账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信用修复通'APP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期间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工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3.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否认参与诈骗,称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且已将APP下架,主张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性质。经调查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在社交平台发展受害者,通过虚拟币通道转移资金,且存在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

【仲裁结果】认定李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责令被申请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对已查明的2万元损失予以赔偿,其余1.5万元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应警惕虚假身份及虚拟币转账陷阱。遭遇类似情况需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追缴违法所得需配合警方调查,避免自行操作导致证据链断裂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