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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APP诱导扫码充值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婚恋交友APP诱导扫码充值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涉案APP因涉嫌裸聊敲诈被监管部门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群组,被冒充婚恋对象的人员诱导下载涉案APP。平台以'先垫付后返佣'为噱头,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银行验证码以'保障交易安全'。APP突然下架后,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无任何交易记录,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缴款项;公司辩称用户主动充值且已履行告知义务,APP下架属第三方原因,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注册信息、虚拟币转账记录、APP下架通知及聊天截屏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所谓'用户协议'文本,但无法证明已明确告知风险。仲裁委要求双方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进行举证,公司未能出示资金流向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虚假宣传,利用虚拟币转账规避监管,构成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陷阱,虚拟币交易应选择正规渠道,发现平台异常应立即止损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社交平台运营方需对用户进行合规性提示,避免诱导性操作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