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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骗局损失3.5万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骗局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与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下载伪造的APP。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失联。平台客服称需缴纳服务费才能办理手续,但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且无法追查流向,最终发现李某实际并无投资资质且未在平台注册。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导师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平台规则审核,用户自行点击链接导致损失,且未明确承诺保证收益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认定李某使用婚恋平台用户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提交的审核记录显示李某资料存在矛盾,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双方就资金流向与平台责任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对用户资质的核查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求职者应警惕以投资为名的复合型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通过私下渠道转账。平台方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义务应与用户风险防范责任合理分配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