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兼职员工,因刷单返利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面试时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身份伪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下载名为'财富通'的涉案APP并注册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APP已被下架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处理。警方查明该APP为虚假投资平台,李某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核实合作方资质的过错,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自行甄别合作平台,且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APP注册截图、信用卡交易流水及警方立案通知书。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文件,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与工作相关的基本情况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核实招聘方资质及平台合法性。用人单位需完善合作方审查机制,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法律风险。涉及资金往来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避免使用信用卡等高风险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