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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遇刷单诈骗提现受阻维权案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刷单诈骗提现受阻维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因刷单返利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李某,对方以招聘网购刷单兼职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招聘APP。李某声称可日赚300元,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账号及身份证信息后,通过平台转账3.5万元参与刷单。后因平台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李某提供的公司信息虚假,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部分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招聘渠道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本金及利息;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签订电子合同,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证明其通过婚恋平台被诱导参与虚假刷单。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文本,无法证明实际履约或交易真实性。仲裁员结合平台客服推诿及资金流向异常,认定该交易系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3.5万元,并赔偿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的损失1.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22条无效合同处理;《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兼职需警惕信息泄露风险,应聘前应通过工商登记核实企业资质。遭遇刷单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虽可能错过止付窗口,但可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签订合同前务必确认对方主体资格,避免陷入虚拟交易骗局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