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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冒充培训贷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客服冒充培训贷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兼职招聘中虚构培训贷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招聘点应聘兼职岗位。公司人事以'培训贷'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谎称通过贷款审批可获得工作机会。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费用后,公司财务人员伪造贷款审批通过截图,随后以'系统升级'为借口封停其微信账号,拒绝退还已付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费用为正常培训协议款项,且已通过短信发送审批通知,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被封停账号的聊天截图及短信通知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协议文本,无法出示贷款审批真实凭证。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虚构贷款流程,且未与张某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贷项目、伪造审批凭证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判决公司退还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培训为名要求缴纳高额费用。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