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APP结识自称公司hr的女子,对方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要求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区块链地址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伪造招聘信息及虚假APP界面,诱导求职者将资金转入非正规金融通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招聘条件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兼职机会,否认存在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是否构成诈骗及公司是否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虚假APP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虽提供部分员工名单,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业务真实性。仲裁员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构交易场景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共计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虚拟币交易等异常要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平台进行资金非法转移,涉及诈骗应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