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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部分赔偿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部分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相亲APP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王某。王某以投资高收益项目为由,多次以'公司领导'身份引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王某身份造假,平台系虚假APP,且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导致账户被冻结,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王某为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王某与张某某的聊天记录、虚假APP操作截图及监控视频,确认王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未能举证证明王某身份虚构,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王某的虚假身份存在管理疏漏,需承担30%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6条资金返还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陷阱,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真实性。企业需加强员工信息管理,避免被用于诈骗。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监控证据,注意止付时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