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婚恋交友场景中身份冒充及资金流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公共服务需转账'为由,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李某伪造财务人员身份,要求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提供手机验证码,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拒绝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普通员工且公司无相关业务资质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电商平台验证身份,不认可其履约能力及责任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异常截图,公司出示员工身份证明及平台注册信息。经核验,李某确为公司员工但无投资顾问权限,平台未对身份真实性进行核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李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判令公司承担70%责任并返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第148条合同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发现账户异常时,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通过电商平台冻结账户。对虚拟币通道的异常资金流动要保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