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骗3.5万用二维码收款案
【标题】婚恋交友骗3.5万用二维码收款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投资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婚恋交友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为名获取信任后,谎称能帮助其通过贷款审批,诱导其下载伪造的网站截图并要求支付'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李某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且该平台存在要求脱离正规交易流程的欺诈行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虚假身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自愿发生,且已通过二维码完成收款,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作为证据。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二维码收款记录与平台异常交易特征,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避免私下脱离平台交易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