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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投资骗局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投资骗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学生,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网络投资纠纷。该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医疗专家的李某某主动添加好友。对方通过伪造医生执业资格证等材料,虚构某养老项目投资计划,承诺每月返佣15%。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使用虚拟币进行三次转账,累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收益数据,后以'项目升级需垫付'为由要求继续投资,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否认存在诈骗事实。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流向是否可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虚拟币转账记录、伪造资质证明及APP收益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且平台后台数据证实存在诱导投资行为。经调解未果,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认定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判决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的民事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承诺。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