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对象骗转虚拟币遭拒赔
【标题】学生被冒充对象骗转虚拟币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应聘,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境外工作机会并承诺月收入2万元。在与客服沟通时,对方要求添加QQ联系人并进行视频面试。张某某添加QQ号后,被引导与自称'海外项目负责人'的李某对话,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获取信任。在多次要求'确认身份'和'支付保证金'后,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向李某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为非法虚拟币交易场所,且所有交易均脱离正规金融平台,遂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告知义务,且张某某主动与第三方联系导致损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截图,但无法完整呈现资金流向。公司仅提供招聘信息截图,否认与张某某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其与公司客服多次沟通,但未签署任何协议。经核对虚拟币交易记录,发现所有转账均通过非平台渠道完成,且李某身份无法核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过错,但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裁决公司返还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非法虚拟币交易的禁止性条款,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高薪境外'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存QQ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注意资金流转路径是否通过正规金融平台。对于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的请求要保持警惕,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