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培训贷提现受阻遭诈骗
【标题】求职者培训贷提现受阻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人员,被诱导参与贷款培训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被拉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群。该平台以'高薪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在网贷平台贷款3.5万元用于培训,承诺提现后可获得返利。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提现受阻且资金被迅速转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贷款资金及利息;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签订贷款合同,且已提供培训服务,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网贷平台流水及培训课程资料,发现公司人员多次使用'投资老师'身份诱导求职者贷款。公司虽提交培训协议,但未提供实际服务证据,且贷款用途与招聘信息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诱导贷款的违法行为,裁决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并赔偿部分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培训贷'陷阱,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借培训名义变相实施非法集资,劳动者遇资金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