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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往中虚构中奖骗局骗取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婚恋交往中虚构中奖骗局骗取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谎称自己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特殊公共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中奖APP并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后李某以缴纳保证金、税费等名义,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分6次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款项到账后,李某立即通过多个境外账户进行资金快速转移,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伪造中奖信息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款项系恋爱期间借款,且已通过平台信息核实过李某身份,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信息并审查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多次使用公职人员头像及伪造文件。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且承认APP链接为虚构。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资金系因虚假中奖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员工李某构成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虚假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第157条关于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构身份诈骗,核实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资质。任何要求点击不明链接或转账至个人账户的中奖信息均属骗局,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报警。企业应对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