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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裸聊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裸聊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诱饵获取信任后,谎称可提供'内部中奖'机会,诱导张某某在虚拟币平台转账3.5万元。初期李某通过短信返还2000元小额资金获取好感,后以'保证金'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核心争议在于李某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及张某某证据保存是否得当。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公司提交内部员工名单证明李某非正式员工。经比对李某提供的公司信息与平台公示内容存在重大差异,认定其虚构企业关联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保存短信记录,部分事实认定存在困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对剩余7000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关于证据认定标准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切勿轻信陌生人财务承诺,涉及虚拟币交易应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发现受骗后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举证困难。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网络行为管理,防范关联风险。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