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养老钱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标题】张某某养老钱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事公司涉嫌通过婚恋平台实施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医疗养老优惠手续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缴纳约3.5万元手续费。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改为现金交付,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发现受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约定提供服务,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收到转账凭证,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张某某提供婚恋平台对话截图、电商平台订单信息及现金交付收据,公司仅出示内部工作流程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公职身份骗取信任的手段及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过错,但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裁决公司退还部分费用共计2.1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对平台责任的界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消费者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缴费要求,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