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假平台诈骗索要赔偿仲裁胜诉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平台诈骗索要赔偿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信息应聘,后陷入刷单返利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足不出户日赚千元'兼职广告,对方以刷单返利为名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操作过程中,公司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理财'及'跨境资金流转'。后平台失联,张某某发现系诈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及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操作,且已提供'退款理赔'渠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截图、跨境转账记录及聊天短信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无法证明平台真实性。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转异常及人员身份造假问题,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规定,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