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业务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课程费用,通过电商平台诱导其进行跨境银行卡转账。转账后李某失联,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交易对手为境外虚拟账户。张某某提供通话记录与聊天截图证明李某冒充领导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领导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合同,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或管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重点审查李某身份真实性及转账用途。公司未能提供员工通讯录或授权文件,张某某提交的平台对话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内部称呼与文件编号。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资金流向,确认款项转入境外非法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00条:缔约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求职者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发现异常资金流向及时报警。用人单位应加强内部通讯管理,防范冒充高管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