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被虚假招聘骗3.5万提现受阻
【标题】待业者被虚假招聘骗3.5万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称可帮助修复征信记录。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电话指导其在微信平台缴纳'服务费',共分五笔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要求退款遭拒,提现功能亦被关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张某某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据。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公司否认QQ群存在且称微信转账为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名单及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数据进行完整性鉴定,确认聊天记录存在篡改痕迹,但转账凭证与平台流水能形成初步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对剩余诉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电子数据鉴定规范》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技术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招聘信息,重要交易务必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受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