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讲师骗学费被追缴
【标题】企业主冒充讲师骗学费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讲师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课程费用至非公司对公账户。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讲师的团伙成员,该公司既无办学资质也无实际教学行为,且通过裸聊敲诈等手段非法获取其支付宝验证码用于转移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身份冒充及虚构履约能力构成诈骗;公司称系正常合同纠纷,否认存在履约能力虚假陈述,认为张某某未及时核查资质属自身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监控视频确认李某线下接触过程,审查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显示的高收益承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及实际服务内容,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回全部培训费用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教育培训骗局,核实机构资质与讲师身份。遭遇验证码泄露应及时冻结账户,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本案表明身份冒充与资金流向异常是认定诈骗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