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大学生刷单兼职被骗3.5万追缴违法所得

大学生刷单兼职被骗3.5万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大学生刷单兼职被骗3.5万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大学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教育培训平台添加客服人员微信,对方冒充招聘人员称可提供刷单兼职机会。在取得信任后,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入金1.2万元,承诺返利后可提现。张某某按指示完成3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失联,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刷单兼职事实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不认可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冒充招聘人员、虚构兼职内容等欺诈行为,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违法所得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以虚构事实骗取劳动者财物的行为构成违法

【分析启示】大学生群体需警惕'教育培训+兼职'复合型诈骗,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虚假身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劳动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