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培训贷诈骗员工胜诉
【标题】兼职招聘培训贷诈骗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期间遭遇培训贷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承诺培训后可快速提现。入职后,公司安排财务人员线下指导操作,要求其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并缴纳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后,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期间仅收到少量返利。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为非法集资团伙,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非法占有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返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员工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培训合同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合法资质证明。庭审中,公司承认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行为但声称系'商业合作',经调解无效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培训贷'话术,核实企业资质及金融产品合法性,保留转账记录等证据,发现账户冻结应立即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