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未退款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未退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兼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刷单返利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中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有高薪兼职机会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作为'资质保证金'。后以需配合金融机构验证为由,多次通过短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最终平台失联。张某某在6月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导致部分证据存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刷单任务,主张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转账记录、部分短信截图及二维码收款凭证。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委调取婚恋平台后台信息,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且与公司注册信息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其余1.5万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兼职骗局,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云端备份。遭遇索要验证码等异常要求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