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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网络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下载虚假平台APP。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谎称可参与中奖活动。张某某按指示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系虚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转账行为系个人与李某直接往来,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虚假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及虚拟币转账明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亦无法说明平台审核机制漏洞。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足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需以合法方式收集并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及时介入。受害者需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举证不足影响维权效果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