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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敲诈3.5万元追缴案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3.5万元追缴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身份冒充与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注册交友,后被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李某以'高薪招聘'为由诱导进行裸聊。李某通过伪造公文截图威胁张某某,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消除证据'。张某某在6月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追缴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平台方辩称已尽到基本审核责任,且虚拟币交易属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与网站截图,确认李某账号存在伪造政府标识行为。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平台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对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核流程的缺失,认定其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虚拟币流向复杂,仅支持返还平台可查范围内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高薪招聘'陷阱,虚拟币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发现诈骗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