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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兼职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通过网络兼职平台应聘,遭遇诈骗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广告应聘客服岗位,对方以高额提成为诱饵要求下载虚假APP并扫码支付押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期间曾因网贷提现需转账,误将资金转入该公司账户,合计损失约3.5万元。因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岗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部分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岗位说明。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公司存在伪造招聘资质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80%损失金额,扣除因未及时保存证据导致的20%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民法典》第148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要求扫码付款的兼职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证据。本案因当事人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无法全额追回,提示高危人群要增强防范意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