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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养老平台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养老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及虚假平台违法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办理养老资格认证'。后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所谓养老平台系伪造,且所谓项目为虚构,多次联系未果,资金流向无法追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交易合法性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支付凭证及平台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虽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委托专业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庭审中明确指出公司存在虚构养老场景、多级资金拆分等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养老项目、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诱导脱离正规支付平台等违法行为,判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参照《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电子证据认定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兼职'复合型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建议求职者保留完整通话记录及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可申请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平台进行多级资金拆分逃避监管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