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诈骗要求充值被仲裁支持
【标题】兼职招聘诈骗要求充值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兼职诈骗产生争议,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交易骗取入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被宣传'线下街面场景兼职'高收益吸引。入职后被要求缴纳约3.5万元入金费,通过微信转账完成。被申请人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提供APP截图,声称需完成指定任务方可提现。后张某某发现所谓线下场景实为虚构,且资金被多次转手拆分,无法追回本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虚构兼职项目,要求返还全部入金;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张某某未核实交易真实性即盲目充值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截图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资金流水未说明具体交易对应关系。经核查,被申请人未能证明存在真实交易基础,且其所谓'线下场景'无实际经营地址佐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交易事实、骗取入金的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入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应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时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微信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