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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诈骗退款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诈骗退款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女友身份骗取信任后推荐'某财富管理'虚假APP。平台工作人员伪造投资收益截图诱导张某某将20万元转入支付宝虚拟币账户,后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办理退款,最终账户被封停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抗辩称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服务器日志确认虚假APP存在,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平台多次诱导用户转入虚拟币通道。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资质证明及投资项目真实数据,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诈骗手法。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推介项目真实性负责,投资者应警惕虚拟币通道风险,保存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点击不明链接扩大损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