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银行人员骗取虚拟币遭冻结

冒充银行人员骗取虚拟币遭冻结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取虚拟币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构培训贷骗局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网购平台应聘兼职客服工作,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由添加QQ。对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称需缴纳培训贷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平台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构培训项目行为,但部分转账记录因虚拟币匿名性无法追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骗局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双方对虚拟币交易性质及证据证明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协议。针对虚拟币转账的证据瑕疵,仲裁庭要求补充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但因平台未保存完整数据,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培训贷项目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且虚拟币交易无法完全追回,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资质,警惕'培训贷'陷阱。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向平台和公安机关报案,保留QQ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虚拟币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监管条款。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