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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杀猪盘诈骗3.5万元追缴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杀猪盘诈骗3.5万元追缴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虚假贷款专员,因网络购物诈骗损失约3.5万元,后申请仲裁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金融专员的李某某以贷款为诱饵发展为所谓'投资合作伙伴'。李某某通过伪造征信报告诱导张某某在多个网络购物平台下单,利用二维码收款方式分6次收取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某以'拆分投资'名义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后通过多级账户快速转移资金至境外,平台未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损失,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不涉及金融业务,且已配合警方冻结部分账户,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交易模式,要求张某某补充资金流向证据。平台提交的3000余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多次要求张某某'完善投资资料',但未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双方就平台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产生激烈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系统漏洞及用户警示机制缺失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监管责任,需赔偿张某某损失的40%即1.4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刑法》第266条,平台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同时参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经营者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和反诈预警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关键信息。对于资金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电子证据,切勿轻信'贷款合作'等敏感话术。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