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裸聊遭敲诈虚拟币投资骗局
【标题】大学生裸聊遭敲诈虚拟币投资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投资理财可返佣'为由诱导其进行虚拟币交易。在持续21天的裸聊过程中,李某多次以'账户冻结需解封费'为由要求转账,最终通过支付宝收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平台系伪造后报警,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熟人领导实施裸聊敲诈,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冻结记录及平台虚假资质,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新型诈骗,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原始载体,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向网警报案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