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领导骗取学员费用被追缴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骗取学员费用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婚恋交友骗局骗取学员培训费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被害人李某,谎称自己是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以公司新推的教育培训项目为由,通过QQ群频繁联系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其缴纳'培训保证金'。李某先后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张某某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报警。公安机关查明张某某实际为个体从业者,其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隐匿赃款,但部分转账记录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在关联。
【争议焦点】李某主张张某某冒用公司名义构成诈骗,要求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张某某行为属于个人虚构身份诈骗,公司未授权其开展相关业务,且已配合警方冻结部分资金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李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流水。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调取银行交易记录发现,张某某使用公司注册手机号作为QQ号,且部分转账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完成。经核实公司未开展教育培训业务,遂认定存在企业被利用从事诈骗活动的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约2.8万元,李某承担剩余损失并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索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企业防范义务条款;《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需警惕熟人冒充身份实施诈骗。企业应加强注册信息管理,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应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发现资金拆分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