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诱导充值遭诈骗损失3.5万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充值遭诈骗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兼职,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置的培训贷骗局,造成经济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应聘后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保证金。公司人员假扮领导通过微信联系张某某,称需先垫付贷款才能获得工作机会。在连续三次现金交付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所谓培训项目系虚构,且公司已失联。其通过支付记录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个人账户,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协商一致的借贷关系,且已提供所谓'返佣'承诺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7个账户流转后消失,鉴定机构确认微信聊天记录中'领导'身份信息伪造。公司无法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且未按约定支付返佣。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交付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虚假宣传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培训贷'等变相收费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员工垫付费用,网络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遭遇诈骗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