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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因遭遇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网络诈骗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注册账号,与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以高收益投资为诱饵,诱导张某某进行裸聊并要求屏幕共享。在裸聊过程中,李某伪造银行工作人员身份,谎称可协助办理'信用提升'业务,要求张某某通过线下现金交付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但因平台未提供有效用户信息,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辩称用户主动泄露个人信息且未核实转账对象真实性,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及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证明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平台未能提供用户实名认证流程证据,且对李某操作路径缺乏有效监控,仲裁庭采信张某某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剩余0.7万元因未及时报警及未能证明平台直接过错而由用户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参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应落实用户实名制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及异常行为监测,用户应警惕高收益诱导,发现转账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止付。平台信息不透明易成为诈骗温床,建议完善用户数据调取机制以降低维权门槛。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