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诈骗征信修复费员工胜诉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征信修复费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并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随后通过微信转账要求支付3.5万元服务费,期间多次冒充领导要求其转账至指定收款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遂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主动转账,认为其自身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微信转账记录、电商平台注册信息及监控视频,确认李某虚构身份与张某某建立婚恋关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仲裁委采纳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及第三方平台数据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遭遇征信修复等名目转账应核实资质。企业主若存在管理漏洞需完善内部风控,劳动者应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