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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进行虚拟币交易。平台初期按期返还小额收益,后以'保证金'、'解冻资金'等名义要求张某某分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2024年6月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无实际经营资质,遂向平台客服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投资、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运营方为第三方,自身仅提供技术服务,且已配合警方冻结相关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银行流水、APP使用记录及聊天证据。张某某提供6笔信用卡转账凭证及120条平台对话记录,证明资金流向与诱导行为。公司仅出示与第三方的开发协议,未提供风控措施证据。仲裁员调取APP备案信息确认其未取得金融牌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审慎核实合作方资质,投资者应警惕'保本高收益'陷阱,发现异常应及时通过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证据固定证据链,必要时向网信部门举报非法金融活动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